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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訊 (實習生徐倩雯) 自本月起,北京、上海、廣州、武漢正式試點“以房養老”。而去年12月底,北京市丰台區右安門街道已和人壽保險公司開展合作,在各個社區內推行“以房養老”試點,至今已六月有餘,而轄區內2萬名60歲以上的老人卻無人辦理,街道方面稱“最終條款沒有完全出台”。
  筆者來到了右安門街道,但負責“以房養老”工作的副主任楊文君通過辦公室的工作人員拒絕了採訪,稱要等“最新的文件下達”。家住翠林小區三里的76歲的楊大爺告訴筆者,街道辦事處只是張貼過海報和條幅,並開了一次居民代表會,大多數老人還是通過電視新聞知道的,其實老人們對這項政策並不是完全瞭解。加之右安門地區多以從牛街等地拆遷來的住戶為主,許多住戶沒有房屋獨立產權,本身也不符合“以房養老”政策的規定。
  “我們也不是孤寡老人,有兒有女,現在買個房子這麼困難,這房子我還要留給孩子呢。”身著白色背心的一名老人對筆者說,“這政策不符合咱們的傳統嘛。反正我們身邊的這些老人是都不看好,房價漲了怎麼辦,70年產權怎麼算,養老院的服務怎麼保證,這些都不清楚,加上我們養老金都夠,也不需要抵押房子。”
  還有老人向筆者表示,如果把房子抵押出去,反倒“以後沒人管了”。因為手裡有房子,子女們都會來照顧,就算子女先自己而去,有旁系親屬在,“他們為了房子也會照顧我。”而一些子女也擔心,自己“贍養老人那麼多年,房子‘說沒就沒了’?”
  對此,北京工商大學經濟學院許敏敏教授向筆者表示,“至今為止‘以房養老’在很多細則上沒有明確的規定,加之中國‘養兒防老’的特殊傳統和現在的房價持續高溫的客觀情況,子女經濟寬裕的老人,房屋不需要抵押,子女不寬裕的更不敢抵押,因而適用面非常狹窄。”
  “‘以房養老’政策分為可參與式和不可參與式,可參與式在房價上漲後原房屋持有者可通過一定比例參與分配。而70年產權所涉及到的建築質量風險、原房屋持有人的長壽風險以及房價下跌所帶來的損失風險等,的確還是問題。”許敏敏教授稱,“這一措施的初衷是為彌補社會保障不足,還需進一步細化。而保險行業需要進一步加強對宏觀經濟的判斷,並通過自身的內控和再保險手段來分散風險。”
  根據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正式發佈的《關於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》,意見稱,以房養老“增加了一種新的養老方式”,並且,“有利於拓寬養老保障資金渠道。當前,我國缺少將社會存量資產轉化為養老資源的有效手段。”而此次試點的時間“至2016年6月30日止”。
  (原標題:【熱點觀察】京城首個“以房養老”試點半年無人辦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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